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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这些知识点你需要了解

发布栏目:画院动态   发布时间:2019-05-27 10:43:12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  “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多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哪些
2018年严态势——    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    取得压倒性胜利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责任人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煸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学校及周边、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务;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扫黑除恶     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1、强化线索摸排管理。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主要表现在: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组织头目“幕后化”。
2、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号)精神,统一执法思想。
3、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于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定要依法查办。
4、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5、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十五、“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
扫,扫的就是一大片
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六、“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什么
黑——  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  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    围绕综合治理    围绕组织建设
围绕依法严惩    围绕深挖彻查    围绕组织领导
 
十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九、“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示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十、“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二十一、“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肋、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二十二、“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三、“套路贷”是什么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总称。
 
二十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五、“扫黑除恶”督导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督导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
1、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
2、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的根本遏制情况。
3、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情况。
5、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二十六、各级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全国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全国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信箱

江苏举报电话:025-83524730
网络邮箱:jsgashce@163.com
微信公众号:江苏刑侦
新浪微博:@江苏刑警在线

扬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14-110  0514-87055241
举报信箱:扬州市新城河路310号 
          扬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扬州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14-87369955
举报邮箱:yzshce@126.com
扬州市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举报电话:0514-87346990
                               0514-87901566
举报邮箱:yzwglshce@163.com